
近日,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传来捷报!由我所黄斌、王斯韵律师承办的周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经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东检刑不诉〔2026〕* 号),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司法结果,充分彰显了我所律师扎实的专业素养与高效的案件处理能力。
本案中,当事人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黄斌、王斯韵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迅速开展工作,多次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细节,全面梳理卷宗材料,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在深入分析案情后,律师团队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一方面,着重强调当事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当事人与被害人家属的沟通协商,促成当事人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
最终,检察机关充分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认定周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份不起诉决定书,不仅是对当事人权益的有力维护,更是对我所律师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未来,信达律师将继续深耕法律实务,以精湛的专业能力为更多当事人保驾护航!
王斯韵律师简介

黄斌律师简介

信达律所简介

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诞生于海南建省办特区的时代浪潮中,伴随海南改革开放三十余载风雨历程稳步成长。前身为1992年6月成立的诚信律师事务所与信达律师事务所,历经1994年合作制改制、1997年合伙制规范,于1999年4月正式合并组建,现为海口市司法局管辖的省内规模型律师事务所,深耕法律行业三十余年,成为海南法律服务领域的中坚力量。
律所秉持“以人为本,以所为家,以客为尊,以法为天”的办所理念,汇聚了一批法律信仰坚定、专业素养过硬的精英力量。律所业务范围全面覆盖民商事、刑事、金融证券、行政诉讼、仲裁及非诉讼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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