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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级裁判 业余级球员
作者:admin 来源: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2-11-06 10:00:00 浏览量:
专业级裁判   业余级球员
                                  ——海南省行政审判庭审观摩随感
 
   二0一二年五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行政审判人员进行了一次庭审观摩,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四个法院的行政审判庭长先后挂帅主持庭审,海南省高院人民法院张光琼副院长带队全省法院行政审判法官观摩,同时邀请海南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海南大学等部分高校行政法老师和海南省律师协会的人员等参加。本人有幸代表海南省律师协会参加了本次庭审观摩,躬逢其盛,感触良多。
     主持本次庭审活动的各院行政审判庭长和资深法官,都是身经百战的办案能手,熟悉各种行政案件的处理,从提供的案情介绍和庭审提纲等书面材料来看,他们又都进行了精心的庭前准备,因而驾驭庭审,表现得游刃有余、举重若轻。主要亮点有:在法庭调查阶段,归纳调查重点和争议焦点,能化繁为简,全面中恳,发问环节,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各有侧重,配合默契,问题设计,抽丝剥茧,层层推进;总结认证意见,拿捏妥当,恰如其分。庭审辩论阶段,指示明确,秩序井然。为了使行政纠纷得以实质性解决,法庭还安排了协调环节,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协调成功,促成被告撤销房产行政登记,原告撤回起诉。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观摩庭中还尝试进行庭审方式改革,引进公共报告人制度,由相对独立的社会知识精英对行政纠纷发表专业意见,引导当事人正确看待纠纷,给法院的案件审判提供参考。该制度的引进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审判观摩本来是法官搭台,律师唱戏。表演的主角应该是律师,但相比于驾轻就熟的法官,律师的表现显得有些不够专业,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是说我们的律师不够敬业,不认真准备,也不是说,我本人的水平就比出庭律师高,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我看出一些问题和原因,想说出来供大家一起探讨。
 
    在行政案件庭审过程中,律师在听说读写的基本技能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
    会听是金,会说是银。
    律师听的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由于是观摩庭,受时间限制,法官希望律师给予配合,使庭审节奏更加紧凑,但律师不能听懂法官的言下之意、弦外之音,比如说,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希望原、被告和第三人简明扼要地陈述诉辩观点,但我们的律师仍然照本宣科、全文宣读起诉状、答辩状,而不会只讲结论、不讲过程,只讲观点,不讲理由;再比如说,审判长在要求当事人举证质证前,已经确定案件事实的调查重点,代理律师不能做到按照调查重点进行分类分组举证;又比如说,审判长归纳的案件争议焦点一般有三个,包括行政行为依据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代理律师在辩论中往往只讲事实证据问题,遗漏另两个争议焦点,即法律适用和行政行为的程序问题。不光是听法官的指示存在问题,听对方代理律师的辩论观点也存在问题,导致各说各话,观点很难有交锋,给人的感觉是辩不起来。
 
     俗话说,律师是耍嘴皮子的,但仅仅是“能说”还不够,还要“会道”。比如说,法庭调查的质证环节,要紧紧围绕证据的三性进行质疑、辩驳。发问环节,应向英美法律师学习,学习其交叉发问技巧,通过巧妙的发问,揭示案件真实情况。在回答法庭询问时,要直截了当,不清楚就回答说不知道,不要答非所问,环顾左右而言他。法庭辩论阶段,要紧紧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同时针对对方代理律师的观点,层层剖析,逐一论证,做到观点鲜明,论证严密,反驳有力。
我记得有人说律师在庭上要说三种话,既要会说给法官听的话,也要会说给对方当事人代理律师听的话,更要会说给己方当事人听的话,比如说法庭最后陈述阶段,代理律师就应简洁明了地说出己方当事人的心愿和诉求。说的内容有讲究,说的方式也有技巧,需特别注意的是律师要会把握语调语速,说话的方式不能急躁,要通过学习和锻炼,逐渐做到“重话轻说、热话冷说、快话慢说、长话短说”。
 
     一般律师可能认为律师庭审的工作就是听和说,但实际上读的技能也很重要,没有读的基础,就没法说得精彩。
     行政案件读的内容,我认为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会读证据,行政案件由被告负责举证,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就应会读被告提供的证据,找出具体行政行为在证据支持、法律适用和程序上的问题。“证据永远走在法律之前”据说是诉讼的一条黄金定律。其次会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对于行政诉讼案件,还要掌握行政规章,因为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行政案件审理时要以行政规章为参考依据。再次是会读审判指导手册,跟踪掌握最新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及其背后的含义,学习行政审判理论,开阔视野,通晓普通类型的行政案件的司法处理规则,如土地、房产行政登记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案件,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对新类型的行政案件的处理规则,比如说行政合同纠纷等也应有基本了解。只有做好上述基本功,才能和行政审判专业资深法官在知识、信息上形成平等对话和交流。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一般律师理解庭审需要写的材料就是起诉状、答辩状或证据目录,庭后提交的代理词。为了开好观摩庭,仅仅准备好上述材料显然是不够的,起码还应准备有诉辩提纲或摘要、发问提纲、辩论提纲。庭审中还应用速记办法,将审判长归纳的事实调查重点、争议焦点记下来,将对方代理律师的主要观点写下来,只有这样,你的举证、质证、发问以及法庭辩论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紧扣主题、突出重点。
 
    上述行政审判中出现的庭审问题,背后的原因在于大家对于行政审判的专业性认识不够,仍然沿用民事诉讼思维来应对行政审判,对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理范围(证据是否确凿、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没有清醒的认识;对行政审判的举证责任分配、证明标准、法律适用等特别规则没有深入透彻地理解。
    
     关于律师的思维问题,请参见本人的拙文《像律师一样思考》,在此不再赘述。
 
 
                                                          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
                                                                 程晓东
                                                          二0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本文为笔者在海口三亚律师业务交流会上的发言,形成文字时有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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