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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1、公司改制、股票发行及上市(IPO)、重组、公司并购;
2、企业产权界定;
3、公司管理层持股(MBO)的设计及操作、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设立及规范;
4、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法律事务;
5、企业招投标法律事务;
6、涉外投资法律事务;
7、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8、金融、证券、保险法律事务;
9、企业解散注销、企业破产清算;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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